您好!欢迎访问南京侦探调查公司官网!
服务热线全国服务热线:

18676171212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请问一方有了婚外情离婚对财产分割有什么影响
时间:2025-10-14阅读:39

请问一方有了婚外情离婚对财南京市婚姻调查产分割有什么影响 请问一方有了婚外情离婚对财产分割有什么影响-诉宁网 【诉宁网解答】《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无过错方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事由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婚姻法〉解释(一)》第2条界定《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就是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主要是指同居时,既不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对外也不以夫南京出轨取证妻名义出现的具有隐蔽性和较为稳定的两性关系之行为。其特征是同吃、同住、同性生活,也称为姘居。如果满足这个情况,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复制成功
微信号: m55513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我知道了!
18676171212
电话号码: 18676171212 添加微信